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,行政赔偿案件审理规定概览
揭秘《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:你的权益,我来守护!
亲爱的读者们,你是否曾因为行政机关的错误行为而感到无助?是否曾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四处奔波?别担心,今天我要给大家带来一个好消息——《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正式出台啦!下面,就让我带你一起详细了解这个规定,让你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。

一、什么是行政赔偿?
行政赔偿,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,侵犯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造成损害的,依法应当给予赔偿。

二、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行政赔偿?
根据《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以下情况可以申请行政赔偿:
1.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,侵犯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;
2.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,造成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;
3.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,作出的不产生法律效果,但事实上损害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身权、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
三、如何申请行政赔偿?
1. 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: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,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,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。
2.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: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不服的,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,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四、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
1. 受案范围: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下列行政赔偿案件:
(1)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认违法但又决定不予赔偿,或者对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;
(2)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(三)、(四)、(五)项和第四条第(四)项规定的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、财产权并造成损失,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,赔偿请求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;
(3)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。
2. 原告主体资格:赔偿请求人作为原告,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(1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(2)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;
(3)有明确的被告;
(4)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。
3. 赔偿标准:行政赔偿的赔偿标准,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确定:
(1)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程度;
(2)赔偿义务机关的过错程度;
(3)赔偿请求人的经济损失;
(4)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能力。
五、行政赔偿案件的调解与判决
1. 调解: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,在坚持合法、自愿的前提下,可以就赔偿范围、赔偿方式和赔偿数额进行调解。调解成立的,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。
2. 判决: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,应当依法作出判决。判决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:
(1)当事人的基本情况;
(2)案件的事实和理由;
(3)判决结果;
(4)诉讼费用的承担。
六、
《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的出台,为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。让我们携手共进,共同守护我们的权益,让正义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!